很多第一次申请专利的朋友,都喜欢找专利代理机构来申请,其实专利申请中多数情况下可自行办理,但法律明确规定了几类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情形。了解这些情形,有助于避免申请被拒、保障办理规范。知识产权信息网的张老师来给你说说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两种情形?
情形一:无内地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境外及港澳台申请人
根据《专利法》第十八条及相关规定,未在内地设立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及港澳台申请人,必须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及其他专利事务,否则专利局将不予受理。此规定主要基于地域、制度与流程差异的考量,旨在通过专业机构确保申请符合我国法律与程序要求。
情形二:涉及上述主体的专利转让
若专利受让方为前述境外或港澳台主体,办理转让手续也须委托代理机构。转让方如为内地主体,还需依法提供技术出口登记文件,代理机构可协助其合规办理。
无需强制委托的情形
内地单位或个人可自行办理专利事务,也可自主选择委托代理机构。港澳台及外国申请人在内地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同样享有办理方式的自主选择权。
强制委托规定主要针对无内地稳定联系方式的境外主体,是我国专利制度兼顾规范与效率的安排。申请人应首先确认自身是否属于上述情形,依法委托专业机构,确保流程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