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植物新品种?——从“自然造物”到“人类智慧结晶”
从法律上讲,植物新品种并不仅仅是“新发现的植物”。它也可以是那些经过人工培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让我们来分解一下这个定义的核心:
“人工培育”或“开发”:强调了“人类智慧的投入”。这区分了单纯在深山中发现一株奇特野生植物(自然造物)和通过杂交、诱变、基因工程等手段,有目的地创造出一个全新品种(人类智慧结晶)。
“具备……”:指的是它必须满足法定的“准入门槛”,我们将在下一章详细探讨。
“适当命名”:就像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名字一样,每一个新品种都需要一个独一无二、符合规定的名称。
简单来说,植物新品种是凝聚了人类创造性劳动,并符合法律保护标准的“活”的发明。你餐桌上的“阳光玫瑰”葡萄、水果店里的“软枣”猕猴桃,它们大多都不是自然产生的,而是育种家们智慧的产物,是典型的植物新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