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中江丹参。

二、申请人

四川省中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中江丹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中江丹参”地理 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划定的建议》(江府函〔2007〕6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四 川省中江县石泉乡、集凤镇、古店乡、辑庆镇、兴隆镇、富兴镇、合兴乡、南华镇、南 山镇、清河乡、玉兴镇、永安镇、悦来镇、回龙镇、瓦店乡、冯店镇、广福镇、万福镇 等1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种源。

为唇形科植物丹参(Salvia. miltiorrhiza Bge.)。

(二)立地条件。

以海拔400m至900m,红紫泥土属半沙半泥土种,耕作土层≥40cm,有机质含 量为14.9g/kg,CaCO3为6.90%至8.0%,pH值6.3至8.8的丘陵和低山区为宜。忌 选丹参重茬地、菜园地、豆茬地。丹参大田应选择远离农舍和生活区。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

(1)选种:选择根条较直、色泽紫红、无畸形、无破裂、无根结线虫和根腐病、 直径5mm至10mm的一年生健壮子根,每公顷的种根用量为300kg至450kg。 (2)育苗:在12月至翌年2月中旬进行。将消毒处理后的种根按2.0cm至2.5cm 左右折断成根节,现断现插。

2. 栽种:

(1)栽播时间:分直播和育苗移栽两种方式。直播为12月至翌年2月;育苗移 栽为3月至5月底。 (2)施肥:每公顷施腐熟有机肥≥15000kg。 (3)栽植密度:每公顷≤90000株。

3. 田间管理:

(1)雨季及时排涝。 (2)摘除花苔:初花期及时摘除花苔。时间宜选晴天午前进行,勿伤叶片。

4. 采收与加工:

(1)采收:选择11月下旬至次年1月中旬,应在无雨、无霜天进行,采挖时忌伤 根、折根。 (2)加工:将根条置阴凉通风处晾至五成干时,去芦头、尾根、须根和泥土, 堆放5d至7d进行“发汗”处理,再摊晾至全干。

5.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

境。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呈圆柱形,根茎≥1.0cm,根长≥7cm,表皮红棕色,质地坚实,折

断面平整,皮部呈紫红色,木心细,略呈角质样。

2. 理化指标:丹参酮ⅡA≥0.20%,丹参酚酸B ≥5.0%,水分含量≤13%。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中江丹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中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