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北川米黄大理石。
二、申请人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北川米黄大理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香泉乡、永安 镇、通口镇、擂鼓镇、曲山镇等5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米黄大理石。
(二)开采。
1.残坡积层剥离:于成矿区剥离地表土、矿石风化层直至有开采价值米黄大理石矿 床。 2.凿孔:视米黄大理石矿床形状决定分解块度大小,于分解边缘沿线每距50cm凿 孔。 3.锯解:依凿孔决定的块度进行锯解。 4.二次分割:视锯解块度大小和米黄大理石矿石的质地(不适合用于加工型材的矿 材予以锯割剔除),并根据生产加工已形成的定型产品规格,以+20cm进行二次分割,形 成用于生产加工的荒料。
(三)加工。
1.锯割:依据型材规格厚度以+5mm进行锯割,形成板材。 2.切段:根据型材加工规格尺寸,以+3mm精度将板材切割为不同规格型材板型。 3.粗磨:切割好的板型材经过初次打磨,板型材天然裂隙严重影响使用和破损的予 以剔除。 4.细磨:经过粗磨后板型材对表面、边角进行细磨,表面光度要求在70度以上, 破损的予以剔除。 5.精磨:要求表面光度在85度以上。 6.抛光:精磨后的板型材通过打蜡抛光处理,表面光度要求在90度以上。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具有米黄系列应有的颜色,表面光滑,无裂隙(天然裂隙除外)。 2.理化指标:体积密度≥2.8g/cm3;吸水率≤0.2%;板材镜面光度≥90度;干燥 压缩强度≥100Mpa;干燥弯曲强度≥7.0 Mpa;水饱和弯曲强度≥7.0 Mpa。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北川米黄大理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北川米黄大理石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