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林芝蜂蜜。

二、申请人

林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林芝蜂蜜产地范围为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工布江达县、波密县、米林县、墨脱县现辖行 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蜂种

喀尔巴阡蜜蜂、中华蜜蜂。

二、蜜源植物

保护范围内的野黄连、野丹参、野菊花、益母草及桃树、苹果树等野山花为蜜源植物。

三、原蜜采集生产

(一) 生产时间:6 月初至 9 月底。(二) 生产要求:定地放养。采用活框饲养蜜蜂,采完花蜜,自然成熟期≥15 天。

四、加工流程

(一) 灌装流程:采收?融蜜?过滤?灭菌?包装?检验?上市。(二) 关键工艺要求:1. 融蜜:将原蜜桶放置在专业融蜜罐中,用 50±1℃水温逐渐将结晶蜜融开。2. 过滤:80 目 - 150 目。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呈琥珀色或深琥珀色,常温下半结晶或全结晶,有自然的花香味和淡淡的藏药馨香味道,口感浓郁丝滑、回味优雅。2. 理化指标:水分含量≤20%,淀粉酶值 (1% 淀粉溶液)≥16.8ml/g.h,羟甲基糠醛≤5.6mg/kg。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林芝蜂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林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林芝蜂蜜的检测机构由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