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海伦大豆。

二、申请人

黑龙江省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产地范围

海伦大豆产地范围为黑龙江省海伦市现辖行政区域(不包括辖区内国有农场和林 场)。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选用熟期适宜的绥农26、黑农48、垦农 28、东生7、东生 1 、北豆 40等具有产品质 量特色的品种。

二、立地条件

耕地土壤类型为黑土、草甸土及暗棕壤,耕作层的厚度≥35cm,土壤有机质含量≥3%, pH为6.5至7.0。

三、栽培管理

1.播种:保证播种质量前提下适期早播。当地温稳定通过 7 ℃ 至 8 ℃ 即可播种。产 地中南部及中部地区可在 4 月 25 日至 5 月 10 日播种;产地北部和东部地区可 在 5 月 1 日至 5 月 15 日播种。 2.施肥:每公顷施农家肥≤30t,三年轮施一次,采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每公顷适用 化肥总量:纯氮(N)25至35kg、纯磷(P O )40至50 kg、纯钾(K O)25至30kg。 2 5 2 3.田间管理:做到播后铲前垄沟深松或趟一犁,铲趟进行三次。第一次趟深 15 ㎝ , 第二次不晚于分枝期,趟深 10 ㎝至 12 ㎝,第三次在封垄前进行,培土达到第一复叶节。 4.收获:茎叶及豆荚变黄,豆粒归圆后开始收获,机械联合收割,收获期9月下 旬至10 月中旬。 5.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 境。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色泽金黄明亮,形态为圆形,粒大饱满,表面光滑有光泽,种脐为浅黄色,子叶黄色。 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粗蛋白(干基) % 38.0 — 45.2 粗脂肪 % 18.0 — 24.6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海伦大豆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黑龙江省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海伦大豆的检测机构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