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沙河豆腐。
二、申请人
四川省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沙河豆腐产地范围为四川省高县沙河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原料要求
1.黄豆:保护区范围内种植的,收获期一年内的优质黄豆,蛋白质含量≥40%。
2.生产用水:产自上龙山山泉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相关规定,pH值7.0~8.5。
3.凝固剂:食用盐卤浓度为18~22°Be′。
二、生产加工要求
1.工艺流程:黄豆精选→洗豆→浸泡→磨浆→煮浆→滤浆→点浆→压制成型。
2.加工要点:
(1)浸泡:常温水浸泡,春秋季浸泡时间7h~9h;夏季浸泡时间4h~6h;冬季浸 泡时间8h~10h。 (2)磨浆:将浸泡好的黄豆与上龙山山泉水以1:4的比例放至本地汉王山青石石磨内 磨浆。 (3)煮浆:温度控制在100℃,常压下沸腾时间4min~6min。 (4)滤浆:煮好的豆浆立即过滤。 (5)点浆:盐卤溶液与豆浆比例控制在1%~1.1%,豆浆温度控制在75℃~85℃。 (6)压制成型:豆腐脑凝结13min~15min,使用4kg~5kg的重物,压强为20N/ ㎡~25N/㎡,压8min~10min后成型。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呈白玉色,富有光泽;质地细腻,软硬适度,晃而不散,久煮不碎;具有浓郁的天然豆香 味,鲜嫩细腻,绵滑爽口,回味清爽。
2.理化指标:
水分含量:≤85.0% 蛋白质含量:≥7.5%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沙河豆腐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沙河豆腐的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