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策勒石榴。

二、申请人

策勒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三、产地范围

策勒县策勒镇、策勒乡共29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东经80°73′~80°88′,北纬36°99′~37°01′。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策勒石榴有甜石榴和酸石榴两种。以策勒大甜石榴为主栽品种。(二)立地条件土壤肥力较高,以沙壤土、壤土为宜。土壤含盐量小于0.5%,pH值5.5~7.5。(三)栽培管理1. 苗木繁育。苗木繁育主要采用分蘖繁殖和扦插育苗。于3月底4月初土温开始回升后扦插。插条的生根期,适量浇水。2. 定植。于4月中旬至5月中旬定植,株距3.5~4.0m,行距4.0~5.0m或8.0~10.0m。3. 树体管理。定植后第一年和第二年以自然生长为主,培养好4~7个主枝,多余的根蘖全部以基部疏除。定植后第三年至第七年,整形修剪的主要任务是选留好7~11个主枝,将各主枝基部30cm以下的侧枝疏除,疏除其它根蘖条。4. 土壤管理。包括中耕除草、间作、作树盘或树沟等。中耕除草要与浇水相结合,保持树冠及周围土壤疏松无杂草。行间可间作豆类、瓜类、绿肥(苜蓿除外)、小麦、棉花等矮杆作物,禁止间作玉米等高杆作物和秋季晚熟作物。树下作树盘或树沟,树盘圆形,直径1.2m;树沟口宽1.2m,底宽1.0m。5. 肥水管理。基肥施肥时间为采果后至10月底以前,追肥施肥时间为6月中旬至7月中旬果实膨大期。6. 病虫害防治。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坚持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无害化控制原则。(四)采收果实充分着色,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达到17%以上,即可采收,采收时间为10月初,采前15天不浇水。采收后尽快包装上市或送往冷库贮藏。(五)质量特色1. 感官特色。个大汁多,口感爽口,风味甜,果实呈圆球形,质感厚重,果皮亮丽,多数全红,果实心室边缘有5~6条凸起,最大果重483g,平均单果重237g,纵横径8.17×7.35cm。籽粒黑红色,可占果实重53.74%,籽粒出汁率80.75%,果汁深玫瑰红色。2. 理化指标。总糖9~12g/100g,可溶性固形物14%~16%,还原型VC 45~49mg/100g,蛋白质1.5~2.2g/100g,脂肪0.002%~0.005%,碳水化合物15%~17%,钙20~25mg/kg,铁0.5~1.1mg/kg,钾1900~2200mg/kg,磷95~110mg/kg,锌0.8~1.3mg/kg,镁70~85mg/kg,铜0.2~1.1mg/kg,铝0.3~1.1mg/kg。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策勒石榴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策勒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策勒石榴的检测机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