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甘南葵花籽。

二、申请人

甘南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黑龙江省甘南县长山乡、宝山乡、中兴乡、兴隆乡、查哈阳乡、巨宝镇、音河镇、东阳镇、甘南镇、平阳镇1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选用耐寒的食用型葵花籽品种。

(二)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黑土、黑钙土,质地为粘壤,耕层≥20cm,有机质含量≥3.2%,土壤pH值7.0~8.0。

(三)栽培管理

1.播种。5月15日至6月20日播种,播种深度5~7cm。

2.定苗。2~3对真叶时定苗至每公顷≤15800株。

3.施肥。每年每公顷施用腐熟有机肥≥10吨。

4.轮作。5年以上。

5.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收获

采获时间为9 月20 日至10 月10 日,茎秆、花盘背部变黄

褐色,舌状花凋萎,筒状花枯萎,籽实外壳变硬时收获。收盘

后及时脱粒、晾晒,至水分≤12%。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籽粒为长锥形,易嗑,炒熟后口感香脆,香而不腻。

2.理化指标。百粒重≥14.0g,皮壳率≤44.0%,粗脂肪>42.0%。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甘南葵花籽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甘南葵花籽的检测机构由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