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龙胜凤鸡。

二、申请人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龙胜县境内的龙胜镇、和平乡、泗水乡、江底乡、马堤乡、伟江乡、平等乡、乐江乡、瓢里镇、三门镇等10个乡镇119个村。地理坐标:东经109°43′28″~110°21′41″,北纬25°29′21″~26°12′10″。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产地范围内培育的符合龙胜凤鸡特征特性,血缘清楚的鸡种。

(二)养殖环境

向阳通风、地域宽广,地势高燥,采光充足、隔离条件好

的果园或林地或山坡。

(三)养殖管理

1. 饲养方式。放养。

2.鸡舍设置。按10~15只/m2的饲养密度设计鸡舍面积,运动场面积比鸡舍大1.5倍以上。按每只鸡5~10cm位置来配备饲养器具。

3.育肥。育肥期以当地的玉米、稻谷等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体躯较短,结构紧凑;具有多种羽色(以浅麻、深麻为主,少数黑羽、黄羽、白羽);青脚,多数有胫羽,部分有凤头、胡须等特征。成年公鸡羽毛紧凑,颈羽、鞍羽呈黑羽镶白边或镶黄边,主翼羽、副翼羽和尾羽多呈黑色并有亮绿色金属光泽。母鸡羽色以浅麻、深麻或黄麻为主,颈部有黑羽镶白边或镶黄边。宰后肉色多为白色,少量为浅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肉固有的色泽及气味,无异味,皮薄,脂肪少。

2.理化指标。蛋白质22.2%~23.9%;总脂肪0.04%~1.6%;灰分1.01%~1.09%。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龙胜凤鸡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龙胜凤鸡的检测机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