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隆子黑青稞。

二、申请人

隆子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西藏自治区隆子县隆子镇、日当镇、热荣乡、加玉乡、列麦乡、斗玉乡、三林乡共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当地黑青稞品种。

(二)立地条件

产地范围内海拔3800~4200m,土层厚度≥60cm,有效耕作层厚度≥20cm,土壤pH值6.5~7.5。

(三)栽培管理

1.种子要求。种子纯度≥95%,净度≥96%,发芽率≥87%。

2.播种。(1)播种时间。每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2)播种量。≤300kg/公顷。

3.施肥。每年施用农家肥≥27吨/公顷。

4.收获。在蜡熟末期收获,具体时间为8月下旬至9月上旬。

5.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加工和贮存

打场→扬尘→包装→入库。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籽粒外皮紫色或紫黑色,形状为椭圆形或菱形。

2.理化指标。千粒重48~52g,黄酮类化合物0.17%~0.2%。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隆子黑青稞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西藏自治区山南市隆子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西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隆子黑青稞的检测机构由西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