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凤凰猕猴桃。
二、申请人
凤凰县农业特色产业服务中心。
三、产地范围
凤凰县境内17个乡镇:沱江镇、廖家桥镇、木江坪镇、阿拉营镇、茶田镇、吉信镇、山江镇、腊尔山镇、禾库镇、水打田乡、林峰乡、落潮井镇、新场镇、竿子坪镇、千工坪镇、麻冲乡、两林乡。地理坐标:东经109°18′51"~109°48′25",北纬27°43′33"~28°19′25"。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米良系列及红心系列猕猴桃。
(二)立地条件
海拔高度200~800米,土壤pH值6.0~6.8,土层厚度≥80cm,有机质含量≥1.5%,土壤质地良好,疏松肥沃。
(三)栽培管理
1.苗木繁育。用同种类成熟猕猴桃果实的种子,繁殖的实生苗作为砧木,从纯正无检疫性病虫害的健壮结果母株上采集接穗,进行嫁接繁殖。
2.栽植密度。株行距4m×3m;每公顷栽植株数≤1200株,雌雄株之比≤10∶1。
3.施肥。定植前挖一米深的穴,穴内施土杂肥3~5担,过磷酸钙0.5kg做基肥。并早施追苗肥、花肥和壮果肥。因猕猴桃的根是肉质根,要在离根稍远处挖浅沟施入有精扒眼肥并封土,以免引起烧根。旱季施肥后一定要进行灌水。
4.整形修剪。采用T型架或大棚架,单主干上架,在主干接近20~30cm架面部位选留2个主蔓,形成一主二蔓,充分利用架面,使枝条分布均匀。修剪分冬剪、夏剪和雄株修剪。冬剪在落叶后至早春伤流期前1个月期间进行,以疏剪为主,适量短截。夏剪在5月中旬至7月上旬进行除萌、摘心、疏剪及绑缚。雄株修剪在5月-6月花后进行,宜轻剪,以保证花粉量。每株留3~4个枝,每条枝留芽4~6个,当新梢长1米时摘心。
5.疏果。在花后20-30天进行。留中间果,疏边果,达到每4~5片叶留1个果。一般短果枝每20cm留果1~2个,长果枝20~25cm留果5~6个。
6.病虫害防治。以生物防治为核心,以农业和物理防治为基础,科学使用化学防治技术。
(四)采收
当果实可溶性固形物含量6%~7%时为采收适期,而需要长期贮藏实则要求达7%~10%。采收宜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采摘时间以上午前气温未升高时为佳。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凤凰猕猴桃果果形呈长圆柱形,果喙微凸;果重80~150g;果皮棕褐色,被长茸毛;果肉黄绿色,果心淡黄色;汁多清香,酸甜可口,风味纯正。
2.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6%,固酸比≥10,总糖≥13g/100g,维生素C≥50mg/100g;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凤凰猕猴桃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凤凰猕猴桃的检测机构由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