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石门马头山羊。

二、申请人

湖南省石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石门马头山羊产地范围为湖南省石门县南北镇、东山峰管理区、壶瓶山镇、所街乡、 雁池乡、磨市镇、白云乡、新关镇、皂市镇、新铺乡、三圣乡、太平镇、维新镇、子良乡、 蒙泉镇、夹山镇、罗坪乡1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马头山羊。

二、生长环境

产地范围内海拔42.5m至2098.7m的山丘地形,以禾本科、豆科、菊科等牧草为 主的天然草地。以渫水、道水、澧水、沱水流域的山涧溪流为水源。

三、饲养条件

1.养殖方式:舍饲与放牧相结合,以放牧为主,补饲为辅。 2.圈舍要求:羊舍建成吊脚楼式羊舍,距地面1.2m至1.5m。羊只面积0.6至 2m2/只。羊栏每间10 m2至15m2,隔栏高1.5m以上。 3.饲养管理:按种公羊、产仔母羊、育肥羊实行分群饲养,分类管理。 (1)羔羊饲养管理:保证羔羊及时吃上初乳,吃好常奶。提早补料,10日龄后投 喂幼嫩、青干草,15日龄后补饲精料,在精料中加入0.5%的食盐及钙、磷和微量元素。 哺乳期为2个月。 (2)育成羊饲养管理:选择体重不低于20kg的健康公羊或羯羊, 采用放牧加补 饲的混合育肥方式,按1只羊1kg至2kg干草和0.2kg至0.3kg混合精料补饲。一般一 天喂2至3次,也可夜间加喂1次。 (3)出栏:商品羊12至18月龄、体重不低于30Kg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栏。 4.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 得污染环境。

四、屠宰加工

1.绝食待宰:空腹24小时,尽量减少羊的应激反应。 2.浸烫褪毛:在水温65℃左右烫毛锅中翻动浸烫3至5分钟,置于褪毛凳上,手 工推毛。 3.冷却保鲜:将胴体在0℃至4℃低温干净无污染的环境下排酸24至48小时。 4.速冻保存:速冻间温度-25℃以下,速冻时间48小时,肉中心温度达-15℃。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1)活体羊:被毛以纯白为主,允许有3%以内的杂毛。公、母羊均无角而有髯, 头形似马头,鼻梁平直,耳大稍向前斜,眼大有神。体躯呈长方形,骨骼坚实,结构匀称, 背腰平直,肋骨开张良好,臂部宽大,尻稍倾斜,尾短而上翘。 (2)羊肉:肉色鲜红且均匀,有光泽,肉细而紧密,有弹性,外表略干,不粘手, 气味新鲜,膻味小。 2.理化指标: 指 标 含 量 水 分(%) 51.84~74.72 粗蛋白质(%) ≥13.16 粗脂肪(%) ≤3.81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石门马头山羊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南省石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石门马头山羊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