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汉寿甲鱼。

二、申请人

汉寿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湖南省汉寿县龙阳镇、周文庙乡、岩汪湖镇、沧港镇、新兴乡、大南湖乡、坡头镇、鸭子港乡、酉港镇、洲口镇、文蔚乡、罐头嘴镇、聂家桥乡、丰家铺乡、毛家滩乡、株木山乡、太子庙镇、崔家桥镇、军山铺镇、月明潭乡、洋淘湖镇、龙潭桥乡、蒋家嘴镇、百禄桥镇24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中华鳖。

(二)养殖条件

养殖水体的水深≥1.5m,透明度≥25cm,溶氧量≥4mg/l,

pH 值6~7。养殖用水应符合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要求

的规定。

(三)养殖管理

1. 放养。每公顷放养750~1500 只幼鳖,放养规格为100~

150g/只。

2.饲料。投喂鲜活鱼、虾、螺、蚌、蚯蚓等动物性饲料及新鲜植物性饲料和甲鱼配合饲料。

3.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收获

养殖三年以上,个体重≥750g 即可捕收上市销售。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体薄片大,裙边宽厚,腹部无梅花斑及黑斑。

2.理化指标。蛋白质%≥20.0,脂肪%≤2.0。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汉寿甲鱼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汉寿甲鱼的检测机构由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