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林芝苹果。

二、申请人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林芝县所属的八一镇、百巴镇、林芝镇、布久乡、米瑞乡、更章乡6个乡镇所辖的60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东经93°27′00″~94°41′00″,北纬29°21′00″~29°56′00″。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红富士系列、红元帅、黄元帅等苹果

品种。

(二)立地条件

平均海拔高度3000m,以棕壤为主,有机质丰富,土壤肥沃。

(三)种植管理

1. 栽植密度。按行株距深挖0.6~0.8m 的栽植沟/穴。砧穗

组合为普通型品种/乔化砧的,在山地、丘陵株距3~4m,行距

4~5m,在平地株距3~4m,行距5~6m。

2.授粉树配置。配置授粉品种,比例按1∶(6~8);栽植专用授粉树,比例按1∶(15~25)。

3.栽植时间。一般在春季进行,也可在秋季栽植。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林芝苹果果型端正,色泽光亮艳丽,果面光滑、细腻,香味独特、浓郁,酸甜适口、酥脆化渣,品质优良。保护区内生产的红富士苹果果核部分糖分堆积成透明状,形成了独特的“糖心”;元帅系列果型高庄,色泽艳丽,品质上乘,堪比美国蛇果。

2.理化指标。保护区生产的苹果每100g鲜果含总糖10.81~11.01g和维生素C0.45~0.65mg,硬度为10.5~12.5kg/cm2,总酸(以苹果酸计)达到0.345%~0.745%,可溶性固形物占11.4%~15.4%,是一种营养丰富、低热量保健型水果。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林芝苹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西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林芝苹果的检测机构由西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