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龙江小米。

二、申请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龙谷系列、大金苗系列、红谷系列。(二)立地条件土壤类型为草甸土、黑钙土,土层厚度≥30cm,有机质含量≥3.0%,土壤pH值6.5~7.5。(三)栽培管理1. 种子处理。播前3-5天,用10%浓度的盐水选种后,用清水漂洗2~3遍,将种子晾晒2-3天。2. 播种时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垄上簇播或条播,播种深度2~3cm。3. 种植密度。条距12cm,垄距65~70cm,每公顷留苗55~60万株。4. 施肥。每公顷每年施有机肥15000~30000kg。(四)采收加工1. 收获。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籽粒变硬、成熟“断青”时收割。割后捆成小捆码起晒穗10-15天。2. 储存。籽实含水量≤14%,库存不超过两年。3. 加工。清选→砻谷→碾米→精选→定量→包装。(五)质量特色1. 感官特色。籽粒饱满,粒大、粒圆,色泽鲜黄,浅亮,粒径500~800μm。制粥后口感润滑、粘稠、醇香。2. 理化指标。粗蛋白质≥8.5%,粗脂肪≥1.8%,维生素B1≥0.25mg/100g,钙≥4mg/100g,铁≥1.5mg/100g。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龙江小米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龙江小米的检测机构由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