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大圩葡萄。

二、申请人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巨峰、夏黑。(二)立地条件土壤类型为水稻土亚类,耕作层厚度20~30cm,有机质含量≥1.5%,土壤pH值5.0~6.0。(三)栽培管理1. 苗木繁育。采用扦插或嫁接育苗,砧木为贝达。2. 栽培方式。采用露地或避雨栽培。3. 定植。1月上旬至3月下旬定植,棚架栽植密度为每公顷≤1600株,篱架栽植密度为每公顷≤2700株。4. 整形修剪。冬季修剪在落叶后3-4周至次年伤流期前2-3周进行。夏季修剪在萌芽期进行。5. 肥水管理。每年每公顷施用腐熟有机肥≥45000kg,采收前10天停止灌水。(四)采收7月中旬至10月中旬,巨峰呈紫红色、紫黑色,夏黑呈黑紫色、蓝黑色时采收。(五)质量特色1. 感官特色。果穗紧凑,粒大、均匀、果粒整齐度95%以上,果皮色泽莹润。果肉口感细腻、柔软多汁、酸甜可口。2. 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15.0%,糖酸比40~60:1。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大圩葡萄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大圩葡萄的检测机构由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