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汶川羌绣。

二、申请人

四川省汶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汶川羌绣产地范围为四川省汶川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主要原辅材料。

1.底料: (1)布料:汶川特产的棉、麻原材料制作而成的布料。 (2)皮料:汶川地区养殖的山羊皮制作的皮料。 (3)丝、稠等适合做汶川羌绣的原料。 2.染料:汶川地区特产的核桃(又叫胡桃、羌桃,用于染黑色)、黄连刺(染黄 色)、青蒿(染绿色)、汶川红土(染红色)等植物和土壤等天然染料。 3.绣线:绣线为汶川特产的细麻、汶川山羊毛绒线。

(二)工艺要求。

1.纯手工制作。 2.绣法以挑绣(即架绣)为主,比例不低于60%。制作不用绣架和花棚等作辅助 工具,直接在底料上绣花。 3.绣品的色彩全部由天然染料染成。 4.绣品通幅平整服帖,无补针; 排针紧密,不露底; 针法均匀,不露针脚;绣面 无绣线接头和线头;无1cm以上的背面过线;无错绣、漏绣、熨黄、冷黄等。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1)色彩艳丽明快:绣品用色艳丽大胆,对比强烈。 (2)富有羌族文化气息。 (3)构图严谨、整齐匀称、装饰性强;不拘小节,大胆想象创造。构图有正花、编 花、角花、补点花等等,正花为主图案,编花、角花是制品四周的点缀,纹样多为两边连 续图案或三角形图案,刺绣时按正花主题,挑缀刺绣,补点花按照正花、角花空间大小挑 刺点缀。

2.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汶川羌绣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汶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汶川羌绣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