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色湾藏香猪。

二、申请人

四川省黑水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产地范围

色湾藏香猪产地范围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沙石多乡、红岩乡、洛多乡、瓦 钵乡、晴朗乡、慈坝乡、卡龙镇、芦花镇、双溜索乡、木苏乡、龙坝乡、石碉楼乡、色尔 古镇、扎窝乡、知木林乡、麻窝乡、维古乡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产品名称

色湾藏香猪。

二、保护范围

阿坝州黑水县现辖行政区。

三、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藏香猪。

(二)饲养条件

1. 饲养环境:海拔2300-3200米的高山草地、疏林草地、灌木林地、荒山荒坡,

饮天然泉水。

2. 放牧时间:实行终年放牧,每年4~11月放牧于山坡、草地、疏林草地、青杠林

地。11月中旬至次年3月,放牧于村寨附近。放牧为主,精料为辅。

3. 补饲方法:夏季(5~10月)放牧后,补少量精料,冷季(10月底-次年4月)实

行放牧加补饲。

4. 饲料条件:野生牧草包括青杠籽实、人参果等,精料补饲以玉米、青稞、小麦、

豆类等原料为主。

5. 饲养期:≥360日龄。

6. 疫病防治:符合国家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

(三)出栏体重与胴体重

出栏活体重≥45kg。胴体重≥32kg。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1)鲜肌肉有光泽、肉色呈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呈透明状。肉皮薄,脂肪层薄, 肉质纤维清晰紧密。 (2)气味:无膻味,无异味。

2. 理化指标:蛋白质≥20.7%,脂肪≥4.51%,谷氨酸≥3. 11%,天门冬氨酸≥1.87%,

铜≥2.04 mg/kg,锌≥31.6 mg/ kg。

五、安全要求

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色湾藏香猪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黑水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色湾藏香猪的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