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察隅大米。

二、申请人

林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察隅大米产地范围为西藏自治区察隅县上察隅镇、下察隅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适宜当地种植的品种。

二、保护范围

察隅县上察隅镇和下察隅镇。

三、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褐土和水稻土,质地为沙质粘壤土和砂质壤土,耕作层厚度≥20cm,有机质含量 > 3.0%,pH 值 5.0-6.5。

四、栽培管理

1. 育秧:3 月中旬至下旬播种,每平方米播催芽种子 300-400 克。2. 插秧:插秧时间为 4 月下旬至 5 月上旬,秧龄 35-40 天,每 667m2≤0.9 万穴,每穴 2-3 株。3. 施肥:每 667m2 施有机肥≥500kg,两年一次。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五、收割

9 月下旬~10 月上旬收获,自然晾晒。

六、加工

风选?清理?去杂?砻谷?谷糙分离?碾米?精选?分级?检验?包装?入库。

七、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米粒整齐匀称、晶莹透明,米饭油亮、冷却后不回生。2. 理化指标:垩白粒率≤10%,直链淀粉含量 14%~20%,蛋白质≥7.5%。3. 安全及其它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察隅大米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林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察隅大米的检测机构由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