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艾玛土豆。

二、申请人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艾玛土豆产地范围为西藏自治区南木林县艾玛乡、卡孜乡、多角乡、茶尔乡、土布加 乡、奴玛乡共6个乡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艾玛贾卓、青薯9号。

二、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耕种草甸土,土壤质地为沙壤土,土壤pH值5.8。耕层厚度≥40厘米。

三、栽培技术

1. 轮作:与豆类作物3至5年轮作。

2. 种薯:繁殖用薯块重≥25g,包括1至2个壮芽。

3. 播种:播种期4月20日至5月中旬。播种密度为每公顷≤67500株。

4. 施肥:每公顷每年施入优质有机肥用≥30吨。

5.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

境。

四、采收

9月下旬至10上旬,当植株大部分茎叶变黄、块茎停止膨大、匍匐茎干缩易于块茎 分离时收获。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薯形规整匀称,单薯重90克至200克,熟食口感沙、香,无麻辣

感。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 (g/100g) ≤ 72.5 淀粉(g/100g) ≥ 20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艾玛土豆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艾玛土豆的检测机构由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