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米林藏鸡。

二、申请人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米林藏鸡产地范围为西藏自治区米林县卧龙镇、里龙乡、南伊乡、米林镇、羌纳乡、 丹娘乡、派镇、扎西绕登乡共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藏鸡。

二、饲养环境

海拔1500至3500米,分布有成片天然灌木林地和草地。

三、 饲养管理

1. 饲养方式:牧草生长季节放养饲养,枯草季节反放牧与补饲结合饲养。

2. 饲料:育雏期饲喂全价配合饲料,育成期以天然牧草为主,补饲当地青稞、小

麦、玉米粒。

3. 出栏:240至270日龄,公鸡体重1.0至1.5kg,母鸡体重0.75至1.0kg。

4. 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不得污染环境。

四、屠宰技术规程

1. 鸡源:来自产地范围内符合前述要求的健康鸡只。

2. 屠宰关键工艺:

候宰:空腹静养2小时以上。

3. 预冷:冷水漂洗5至10分钟,风冷40分钟。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活体鸡:体型小巧匀称、头昂尾翘,翼羽和尾羽发达。公鸡冠大直立,冠齿4至6 个,母鸡冠小,稍有扭曲;胫黑色或肉色。 白条鸡:皮肤浅黄,光滑滋润,肌肉丰满有弹性,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肌肉鲜 红色,肉质鲜美,有弹性。

2. 理化指标:

活体鸡:公鸡体重公鸡体重1.0至1.5kg,母鸡体重0.75至1.0kg。 白条鸡:胴体重0.5至1.25kg,粗蛋白含量≥20%,粗脂肪含量≤ 9%。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米林藏鸡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西藏自治区林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米林藏鸡的检测机构由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