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喀左紫砂。

二、申请人

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喀左紫砂产地范围为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主要原料

1.为保护区内开采的紫砂矿,外观为紫红色、红色、黄色、浅紫色、绿色或黑色。 2.原料化学成分指标: 化学成份指标 烧失量 原料名称 名 称 ≥(%) 名 称 ≤(%) ≤(%) Al O 18.0 2 3 Cao 3.0 紫砂土 SiO 58.0 7.0 2 MgO 5.0 Fe O 8.0 2 3

二、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选取→原料加工(风化→碾碎→筛选→练泥→陈腐)→成型→装饰→烧制→抛 光。

三、关键技术要求

1.原料加工:原料开采后风化≥6个月,细碎后过60目筛。过筛原料加水混和至 含水量达20%至25%;在≤-0.09Mpa负压下练泥。练好的坯泥在封闭条件下陈腐3个月 以上。 2.成型:壶类产品为手工成型。杯类按不同产品器型,分别选用手工成型、塑压 成型、机械成型等。 3.装饰:采用雕、刻、堆、贴、捏等手法。 4.烧制: (1)干燥升温:从室温升至850℃,时间控制在5至7小时; (2)氧化烧成:温度为850升至最高烧成温度(1110℃至1150℃),时间控制 在1.5至2.5小时; (3)高温烧成:保持最高烧成温度(1110℃至1150℃)≥30分钟; (4)冷却:从最高烧成温度(1110℃至1150℃)降至低于60度,降温时间不小 于4小时。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产品呈红色、紫红色、黄色、浅紫色、绿色等颜色,外表细腻有砂 质感。 2.理化指标: (1)产品铁含量≥8%。 (2)开口气孔率4%至7%,闭口气孔率1%至2%,具有典型的双气孔特征。 (3)吸水率:2.5%至6.0%。 (4)抗热震性:180℃至20℃热交换一次不裂。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喀左紫砂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喀左紫砂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