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宜春野茶油。

二、申请人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产地范围

江西省宜春市现辖行政区域(含袁州区、奉新县、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靖安县、铜鼓县、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

四、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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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用标志使用

宜春野茶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相关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宜春野茶油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该责任单位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