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西林麻鸭。
二、申请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广西小麻鸭。
(二)饲养条件
产地范围内南盘江水系和右江水系,梯田广阔,具有气候
温暖湿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的生态环境;水质清澈,水草
及浮游生物丰富,盛产鱼虾螺和多种昆虫等动物性饲料。
(三)饲养管理
1. 孵化。温度37.5~38.6℃,湿度60%~70%左右。
2.育雏期(0-28日龄)。(1)温度要求:第一周温度25~30℃,第二周20~25℃。以后每周下降3~5℃,至室外温与室内温接近时不再加温。(2)光照要求:1-3日龄雏鸭24h光照,4-12日龄18h光照,13-28日龄12h光照。(3)饲养密度:每平方米≤25只,随着日龄的增大,降低饲养密度。(4)给料:春、秋季雏鸭出壳后24h,夏季8-20h开食。开食前先饮0.1%的高锰酸钾水、5%的葡萄糖水或洁净卫生的饮用水。开食用去除黏性的大米或小麦煮成的硬饭,3日龄后增加蚯蚓、泥鳅等动物性蛋白质饲料,6日龄起采用定时喂食,并逐渐减少每日喂食次数。(5)放水:3日龄接触水,5日龄后放牧田野、河滩。(6)饲养方式:网上平养或地面垫料平养。
3.育成期(29-120日龄)。(1)饲养模式:放牧和舍饲相结合,60日龄后以放牧为主。白天放养,夜晚入舍,早晚补饲,60日龄前供给一定数量的砂砾。(2)日粮:天然饲料与全价日粮相结合,60日龄后以天然饲料为主。天然饲料为谷物、水草、昆虫、蚯蚓、野生鱼虾等。(3)饲养密度:每平方米8~15只。(4)出栏:120日龄后出栏,公鸭体重1.60~1.90kg,母鸭1.40~1.70kg。
4.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屠宰
1. 鸭源标准。来自产地范围内,符合种源、饲养要求、年
龄要求、体重要求的健康鸭。
2.屠宰。宰前停食24小时。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1)活体鸭:体型中等,躯干长方,站姿较平,眼高颈细,嘴黄或灰黑,脚黄或浅黑色,副主翼羽亮蓝,公鸭头亮绿身银灰或棕色,性指羽明显,母鸭羽毛褐麻色,带状白眉。(2)白条鸭:皮肤黄白色,皮薄骨细小,皮下脂肪少,肉质丰厚,肌肉鲜红,切面有光泽,富有弹性;煮沸烹饪后肉汤乳白色,味美香甜。
2.理化指标(肌肉部分)。蛋白质18.2~22.5g/100g,粗脂肪(%)≤2.40。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西林麻鸭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西林麻鸭的检测机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