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沅江芦笋。

二、申请人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南大膳镇、黄茅洲镇、四季红镇、阳罗洲镇、草尾镇、茶盘洲镇、泗湖山镇、共华镇、南嘴镇、新湾镇、胭脂湖街道、琼湖街道、南洞庭芦苇场、漉湖芦苇场等共14个镇场、街道。地理坐标:东经112°14′37″~112°56′20″,北纬28°42′26″~29°11′17″。

四、质量要求

(一)原料要求

芦笋。产地范围内天然野生芦苇带壳鲜笋,应符合国家相

关标准规定。

(二)采收储存

1.采收。3月,芦苇长至3片叶即可开始采收,长3个节以后不宜采收。每年最多采收两批次,采收宜人工手掰。

2.储存。用胶篓筐装,贮存应避光。在盛装、储存时应轻放、轻翻、防压。

(三)加工工艺

新鲜芦笋在4-12 小时内必须杀青,杀青温度80~90℃。杀

青后的芦笋应迅速冷却至室温。用纯净水清洗,罐装芦笋应盖

紧罐盖,袋装芦笋宜用真空包装。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带壳鲜笋饱满、紧实,长度16cm左右,中部直径1.5~2.0cm。剥壳鲜笋呈淡绿色,笋头为芽白色,长度8~15cm,中部直径1~1.5cm。芦笋采摘期为每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约40天。色泽淡黄,口感清香,肉质细嫩,鲜美爽口。

2.理化指标。蛋白质2.0~3.0g/100g;钾100~150mg/100g;总膳食纤维3.0~4.0g/100g。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沅江芦笋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南省沅江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沅江芦笋的检测机构由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