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玉泉酒。

二、申请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质量技术 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玉泉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玉泉 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请示》(哈阿政呈[2007]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阿城区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原辅料要求。 1. 酿酒用水:水取自保护区范围内的玉泉泉水,水质必须符合GB 8537《饮用天然 矿泉水》规定。 2. 高粱:产于松花江畔,品质符合GB8231《优质高粱》标准。 3. 小麦:产于松嫩平原,品质符合GB1351《小麦》标准。 4. 稻皮辅料:产于松花江畔,要求稻壳新鲜,无霉烂、干燥、无污染、颜色呈金黄 色。 5. 大曲:中高温曲。 (二)生产工艺。 要求浓、酱分型发酵、分型陈贮。 1. 浓香工艺:采用优质人工泥窖,以高粱为原料,小麦踩制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续 楂混蒸60天发酵。半成品酒陈酿1年以上作为浓香基酒。并需要符合表1规定。 表1 浓香型半成品酒理化指标 项目名称 理化指标g/l 感 官 指 标 总酸(以乙酸计) >0.8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2.0 清亮透明 己酸乙酯 1.0~2.5 窖香浓郁 乙酸乙酯 1.3~1.5 绵甜醇和 乳酸乙酯 1.5~1.8 清冽甘爽 丁酸乙酯 0.3~0.4 尾净香长 糠醛 0.2~0.3 乙缩醛 0.3~0.4 2.酱香工艺:水泥窖,整粮一次投料。大曲酱香六轮发酵,七次摘酒。要求高温润 料、高温曲、高温堆积、高温摘酒,整粮多轮次30天发酵,前三轮用曲量平均占原料的 18%至20%,后三轮采用高中温曲,半成品分轮次陈贮三年作为酱香基酒,并需要符合表 2规定。 表2 酱香型半成品酒理化指标 项目名称 理化指标g/l 感 官 指 标 总酸(以乙酸计) >1.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2.5 清亮透明 己酸乙酯 0.4~0.5 (微黄) 乙酸乙酯 2.0~3.0 酱香浓郁 乳酸乙酯 2.0~3.0 醇和细腻 糠醛 0.3~0.4 回味悠长 乙缩醛 0.8~1.0 3. 勾调:浓酱比例为8:2 。 (三)质量特色。 1. 感官要求:玉泉酒为浓酱兼香型白酒。闻香以浓香为主,浓酱协调,落口酱香明 显;入口绵甜甘爽,口味柔顺,细腻。 表3玉泉酒 感官要求 项 目 优 级 一 级 色 泽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具有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 具有较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浓酱谐 香 气 浓酱谐调的复合香、幽雅馥郁 调的复合香气、幽雅舒适 细腻丰满、绵甜爽净,香味谐 较醇厚丰满、绵甜爽净,香味谐调,余 口 味 调,余味悠长 味较长 风 格 具有本品突出风格 具有本品明显风格 2. 理化指标: 表4玉泉酒理化指标 项 目 优 级 一 级 酒精度(20℃)%vol 42°,45°,48°,52° 总酸(以乙酸计)g/L ≥ 0.50 0.4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 1.80 1.50 己酸乙酯g/L 0.60~1.80 0.50~1.50 正丙醇g/L 0.15~1.00 固形物g/L ≤ 1.5 注1:以上系指60度蒸馏酒标准,高于或低于60度时,按60度折算。 3. 卫生要求: 表5 玉泉酒卫生要求 项 目 指 标 甲醇,g/L ≤ 0.4 杂醇油,g/L ≤ 2.0 铅,mg/L ≤ 1.0 锰mg/L ≤ 2.0 注1:以上系指60度蒸馏酒标准,高于或低于60度时,按60度折算。

五、专用标志使用

玉泉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质量技术 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