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大川平贝母。

二、申请人

吉林省通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大川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大 川平贝母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通知》(通政办发〔2005〕3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 吉林省通化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种源。

平贝母(Fritillaria ussuriensisMaxim.)。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300米至1200米。土壤类型为壤土或砂壤土,土壤有机质 含量≥2.2%,土壤pH值5.5至7.5。

(三)栽培技术。

1. 繁殖:

(1)鳞茎繁殖:鳞茎直径要求:一级>0.8cm;二级0.4至0.8cm;三级<0.4cm。 (2)种子繁殖:必须采用千粒重≥2.8g、生活力≥90%、净度≥95%、含水量≤12% 的当年新收获的种子。

2. 栽种:

(1)播种或栽种时间:鳞茎繁殖或种子繁殖均在5月下旬至7月下旬。 (2)栽种方法:鳞茎繁殖采用横畦条播方法,一、二级鳞茎按行距10cm至15cm, 株距3cm至5cm,覆土3cm至4cm栽种。三级鳞茎采用宽幅条播,幅宽10cm,幅间 距8cm至10cm,株距1cm至1.5cm;也可全畦撒播,株距1cm至1.5cm,覆土2cm。 种子繁殖参考三级鳞茎的宽幅条播方法进行。

3. 田间管理:做畦后畦面施用充分腐熟发酵的农家肥厚度5cm至6cm,秋季清

园后上“盖头粪”厚度2 cm至3 cm;及时种植遮荫植物;留种植株每株留1 cm至2个 果,不留种植株在苗高20cm左右时摘蕾。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防治病虫害, 收获前半月内禁止使用各种农药。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

境。

(四)采收。

种子繁殖的,生长4 至5年采收。鳞茎繁殖的,一级鳞茎种植1年、二级鳞茎种 植2年、三级鳞茎种植3年后方可采收,每年5月下旬到6月上旬茎叶枯萎后采收。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外观呈扁球形,表面淡黄白色,高0.5cm至2.0cm,直径0.6cm 至

3.0cm。

2. 理化指标:总生物碱含量≥0.12%。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大川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吉林省通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