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潢川金桂。

二、申请人

河南省潢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潢川金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河南省潢川县卜塔集镇、白店乡、传流店乡、仁和镇、 老城街道办事处、弋阳街道办事处、定城街道办事处、春申街道办事处、魏岗乡、隆古乡、 付店镇、双柳树镇、江家集镇、踅孜镇、来龙乡、上油岗乡、谈店乡、张集乡、桃林铺镇、 黄寺岗镇、伞陂寺镇、黄湖农场等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种源。

金桂。

(二)立地条件。

地下水位≤1.5m的棕壤土、水稻土,土壤pH值6.3至7.0,有机质含量≥1.5%。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用扦插和嫁接法育苗

2. 栽植时间:春季或秋季。

3. 栽培密度:1666至2500株/公顷。

4. 施肥:基肥以腐熟的有机肥为主,年施肥量≥7500千克/公顷。

5.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9月下旬至10月上旬植株进入盛花期后立即采收,3-4天采完。

(五)烘干。

采集的鲜花,去杂后10h内进行烘干。为保持花色,烘干温度应控制在60℃至80℃。烘干 时间应控制在1.5至2.5h内,烘干后的含水量应控制在6%至9%。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色泽:浅黄色,色泽基本一致;花型:花较小、花瓣椭圆型、均匀、单瓣长2

mm至3mm,宽1mm至1.5mm;香气:浓香。

2. 理化指标:水份含量6%至9%,氨基酸总量≥12%。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潢川金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南省潢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潢川金桂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