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凌塔白酒。

二、申请人

辽宁省朝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凌塔白酒产地范围为辽宁省朝阳县柳城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原辅料要求

1.高粱:采用产地范围内生产的优质红高粱,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容重量 ≥720g/L以上,淀粉含量≥65%,单宁含量<0.1%, 2.酿造用水:酿造用水采用地下70米深井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饮用水标准, 3.大曲:以优质大麦、小麦、豌豆为原料,采用踩制而制得的中温大曲。外表面颜 色一致,有分布均匀的白色斑点或菌丝,曲皮薄断面呈灰白色,菌丝生长丰满,无生心, 黑心等现象。(液化力≥1.0g、发酵力≥1.2g、600mg≤糖化力≤1200mg)。

二、工艺要求

采用传统清蒸清立两次清工艺,以中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低温入窖,花岗岩石窖 固态发酵,量质摘酒,分级贮存,勾兑而成。 1.工艺流程:(加大曲、加浆) 高粱糁→润料→拌料→蒸料→出甑→入窖→糖化发酵→出窖 包装←成品酒←再贮存←勾兑←贮存←半成品酒←蒸馏→扔糟 2.贮存要点:采用自然温度、通风、保湿效果好的地下室贮存。原酒贮存于陶坛一 年以上,倒入木制酒海(猪血、桑皮纸内封)中贮存一年以上后经勾兑再贮存三年以 上。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项 目 指 标 色泽及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 气 具有乙酸乙酯和乳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清香略带陈香 口 味 酒体丰满、柔和,绵甜醇厚,余味悠长有陈味 风 格 具有本品特有的陈香风格 注:当温度低于10℃时,允许有白色絮状沉淀。 2.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酒精度,%vol 40~59 总酸(以乙酸计),g/L≥ 0.5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1.50~3.50 乙酸乙酯,g/L 0.80~2.50 乳酸乙酯,g/L 0.5~2.2 固形物,g/L ≤ 0.50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凌塔白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朝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凌塔白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