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宜宾大头菜。

二、申请人

宜宾市翠屏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宜宾大头菜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产品名称

宜宾大头菜。

二、品种

宜宾小叶大头菜。

三、立地条件

土层厚度≥39cm,土壤质地疏松、含沙砾多,有机质含量≥1.5%,pH 值5.0 至7.5 之 间,排灌条件良好。

四、栽培管理

1. 播种育苗:采用移栽法;每亩苗床用种75g 至100g,播种时间为白露前后一周。

2. 定植密度:每亩留苗2500至3000株。

3. 肥水管理: 基肥以有机肥为主,定植前每亩施腐熟有机肥不得少于250kg,收获前3

0 天停止施肥。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五、采收

1. 采收时间:11 月下旬至1 月下旬。

2. 采收标准:株重200g-350g 以上,块根粗大,肥嫩,上半截呈青色,无裂痕、表皮

光滑,不空心,有梗,无或轻虫伤。

六、腌制工艺流程

原料采收→自然风干15-20天,水份46%-50% →清洗→入池加盐腌制12-20天,盐 份控制6%-7%→0-9℃低温冷藏发酵→整理、切形、拌料→包装。

七、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表皮呈青绿色或黄褐色,切面呈浅黄色,芥香独特浓郁,口感脆嫩,无酸味、

苦味等异味,肉质细腻。

2. 理化指标:水份≤82%,亚硝酸盐≤5mg/kg。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

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宜宾大头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宜宾市翠屏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宜宾大头菜的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