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富岗苹果。

二、申请人

河北省内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富岗苹果产地范围为河北省内丘县侯家庄乡、獐么乡、南赛乡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 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富士着色系品种。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500至800m,土壤类型为棕土、褐土和草甸土,质地为沙质壤 土;土壤pH值为6.5至7.5。土壤有机质含量≥1.2%。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以西府海棠为砧木,从着色系富士母株上采集接穗,进行嫁接育苗。

2. 定植:

(1)栽植时间:春季土壤解冻后至苗木萌芽前(3月上旬)。 (2)栽植密度:每公顷≤1250株。 3.施肥:每年每公顷施有机肥≥30000kg。

4. 整形修剪:采用冬季修剪与夏季修剪相结合,确保树体通风透光,通过修剪使每

公顷总枝量保持在90至120万条。

5. 花果管理:留果量每公顷≤225000个。

6.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时期。

采收时间为10月23日之后开始采收。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面新鲜亮洁,果肉淡黄色,肉质细,致密多汁,香气浓郁,酸甜适

口。

2. 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14.5%,果实着色面积≥85%,单果重≥200g。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富岗苹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北省内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富岗苹果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