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燕潮酩酒。

二、申请人

三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燕潮酩酒产地范围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原料要求

1. 水:采用产地范围内的燕山山麓的潮白河水系的地下水,水质符合国家关于生活

饮用水标准规定。

2. 高梁:符合国家关于高粱标准规定。

3. 小麦:符合国家关于小麦标准规定。

4. 大米:符合国家关于大米标准规定。

二、加工

1.工艺流程:原料处理→配料→混蒸混烧→发酵→蒸馏取酒→分级贮存→勾调→贮存

→包装→成品。

2.工艺要求:燕潮酩酒以高粱、大米、小麦为原料,大曲为糖化发酵剂,混蒸混

烧,进行单轮、双轮发酵,粮醅比例为1:4至1:4.5,单轮发酵期≥60天、双轮发酵期 ≥120天,缓慢蒸馏,量质摘酒,分级贮存,再经勾调、贮存、包装出厂。 (1)窖池:要求至少连续使用10年以上的泥窖池。 (2)原料配比:高粱、大米、小麦按17:2:1配料,粮醅比为1:4至1:

4.5。

(3)入窖发酵:原料经配料,润料、蒸煮,加入20%至30%大曲粉,入窖池、泥 封、发酵。 (4)量质摘酒:在蒸馏过程中,去除酒头0.5kg至1kg, 然后分级摘取,单独贮 存。要求流酒温度23℃至35℃。 (5)贮酒:原酒用陶土酒坛贮存≥3年,调味酒贮存≥5年。

三、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项 目 感 官 要 求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窖香突出、具有较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有舒 香 气 适陈香。 口 味 绵甜爽净、入口生香、落喉顺畅、余味悠长。 风 格 具有陈香淡雅的独特风格。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 标 要 求 酒精度/(%vol) 38 42 50 52 60 总酸(以乙酸计)/

0.30 0.30 0.40 0.40 0.50

(g/L) ≥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1.00 1.50 1.60 1.60 1.70

/(g/L) ≥

0.4- 0.60- 0.80- 0.80- 0.90-

己酸乙酯/(g/L)

2.20 2.50 2.50 2.50 2.50

0.60 0.50 0.40 0.40 0.40

固形物/ (g/L) ≤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燕潮酩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三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燕潮酩酒的检测机构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