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
二、申请人
陕西省太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产地范围为陕西省太白县咀头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立地条件:
产地范围内海拔1500m至3000m。土质为淤土、草甸土等砂质壤土,土壤有机质含 量在16.6g/kg以上。
二、栽培管理:
1.野生栽培管理:野生的太白贝母(咀头产区)每年7至8月采挖。 2.人工栽培管理: (1)种苗繁育: ①种子繁育:种子采收,果实的收取以种子是否成熟饱满为指标,从7月中旬植株花 谢时采收。采收时,截取果穗,捆成束,晾于阴凉干燥处备用。将当年采收种子与草木浆 (草木灰与水的比例为1:1)混合均匀,置于低于5℃温度下放置30 天以上至第二年春 播。 ②鳞茎繁育:8月至9月倒苗后,采挖太白贝母时,挖出2年生的太白贝母鳞茎进行 移栽。 (2)栽植密度及移栽管理: ①种子栽植:播种以条播为主,与厢沟垂直开挖,槽宽20cm。播种后,覆1.6cm至
2.4cm的腐殖土。
②鳞茎栽植:每667m2(亩)用量50kg至60kg。将鳞茎顶部(心芽)垂直朝上, 均匀地摆放于槽底,栽种深度3.5cm至4.5cm,然后用土将鳞茎覆盖,抚平表层土壤,施 以清粪水,用量为650kg至900kg。 (3)田间管理:对移栽田地须搭建透光率70%的遮阴棚,及时疏掉杂草,每年每 667m2(亩)施用有机肥100kg或农家肥400kg至500kg。适时施用无机肥(钾肥、磷 肥)。 (4)采收:采收年限以栽培三年至五年采收为宜。采收期为每年8月至9月,在 鳞茎饱满、地上花茎部分枯萎时采挖;收果实的植株,于果实成熟后采挖。采收方法为选 择晴天,用小锄或竹刀将鳞茎挖出,通常采挖两次,避免太白贝母表面损伤和长时间被水 浸湿,摘除残茎、叶、残根后放入编制紧密箩筐。采挖的鳞茎,选留种源供栽培,其余加 工成商品太白贝母。 3.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鳞茎呈类圆锥形或近球形,表面呈类白色。外层鳞叶两瓣,大瓣紧 抱小瓣,未抱部分呈新月形,习称“怀中抱月”。质硬而脆,断面白色,富粉性,气味微 苦。 2.理化指标:高1cm至2cm,直径0.8cm至2.5cm,每500g干鳞茎有120 粒至150粒,总灰分≤5%,浸出物≥9%,总生物碱(C H NO )含量≥0.09%。 27 43 3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陕西省太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太白贝母(咀头产区)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