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达茂马铃薯。

二、申请人

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产地范围

达茂马铃薯产地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石宝镇、乌克忽洞镇、 小文公乡、西河乡共5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选择

中薯18号、克新一号、荷兰薯、冀张薯12号、夏普蒂,青九等。

二、立地条件

海拔1240至1598米,土壤为沙壤土,土壤有机质含量≥1.0%,钾含量≥1.84mg /kg。

三、栽培管理

1.种薯:种薯选择薯块重25g至50g的小整薯,进行整薯播种,大于50g的薯块 进行切块播种。 2.施肥:每年施有机肥≥80m3/公顷。 3.田间管理:播种时间5月上旬,种植密度49500至52000株/公顷。中耕培土 2次。 4.收获:收获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15日。 5.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储藏和保存

温度保持在1至3℃,相对湿度75-80%。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块大整齐,表皮光滑。干物质含量高,蒸炖后口感面沙。 2.理化指标: 薯块≥150g,碳水化合物含量15至16g/100g,淀粉含量≥13.8%,膳食纤维2.5 至3.0mg/100g。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达茂马铃薯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达茂马铃薯的检测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