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巴尔楚克羊。

二、申请人

喀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

三、产地范围

喀什地区巴楚县境内所辖巴楚镇、色力布亚镇、阿瓦提镇、恰尔巴格乡、多来提巴格乡、阿纳库勒乡、夏玛勒乡、阿克萨克马热勒乡、阿拉格尔乡、琼库尔恰克乡、英吾斯塘乡共11个乡(镇)191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东经77°22′30″~79°56′15″,北纬38°47′30″~40°17′30″。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本地传统品种巴尔楚克羊。

(二)养殖环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境内,气候独特,牧草

种类繁多,质量优良,工矿企业少,环境无污染。

(三)养殖管理

饲养方式采取四季轮换自然放牧。

(四)出栏

6 月龄公羊20kg 以上,母羊18kg 以上;成年公羊48kg 以

上,母羊41kg 以上。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体型中等,无角,短脂尾,被毛白色,黑眼圈,黑色嘴轮、耳小有黑斑,俗称“熊猫羊”。肉色深红,富有弹性,肉质细嫩鲜美,无膻味,蒸煮有香味。

2.理化指标。蛋白质≥16.0%,胆固醇≤55.0mg/100g,硬脂肪酸≤18.0%。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巴尔楚克羊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巴尔楚克羊的检测机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