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抚顺林下参。

二、申请人

抚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产地范围

抚顺林下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 自治县,抚顺县马圈子乡、后安镇、汤图乡、上马乡、救兵乡5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长脖”类和“二马牙”园参种子。

(二)立地条件。

在保护产地范围内选择无污染林地,实施林下半野生栽培,林地可利用时间不低于 15年。

(三)栽培管理。

1.播种: (1)播种时间:春播,4月中旬土壤解冻后即可播种冬贮后的裂口参种子;秋播, 10月中旬至封冻前,可播种当年的裂口参种子。 (2)播种方法:穴播,每穴播种4至5粒,穴距≥15cm,覆土厚度3至5cm。 2.生长期管理:培育期内禁止施肥、用药、浇水、移栽。可用生物和机械防治病害、 虫害和鼠害。 3.采收:采收年限为13年生以上。采收时间在果实成熟后至封冻前。

(四)加工。

洗净浮泥后,自然晾晒,或用烘干箱低温干燥。含水量≤12%。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具有与野山参相近的形态,主根上部有清晰环纹,芦细长,一般≥2 厘米;体态多呈横灵体或疙瘩体;须长,珍珠疙瘩明显。 2.理化指标:总皂苷含量≥3.4%;单体人参皂苷Rb1含量≥0.60%;人参皂苷 Re+ Rg1含量≥0.4%。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抚顺林下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抚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抚顺林下参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