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科尔沁肥牛肉。

二、申请人

通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产地范围

科尔沁肥牛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科 尔沁肥牛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函》(通政函〔2006〕2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内蒙 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库伦旗、扎鲁特旗、开鲁县、科尔沁区、 霍林郭勒市等8个旗、县、区、市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要求。

在保护区范围内自繁自养的科尔沁牛。

(二)饲养管理。

1. 放牧饲养:科尔沁牛出生后在保护区内实行放牧饲养到18至24个月龄。

2. 集中育肥:体重不低于300kg的健康公牛和阉牛,采用当地玉米和玉米秸杆为

主要饲料进行育肥,育肥时间4至6个月。

3. 出栏屠宰:育肥牛出栏体重不低于450kg。

4. 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三)屠宰加工。

1. 牛屠宰加工按《鲜、冻分割牛肉》GB/T17238/1998、《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

规程》GB18393/2001等标准执行。

2. 牛肉的成熟:牛胴体进入0℃至4℃的排酸间,排酸时间168小时以上,排酸后

pH值≤6.8。

3. 分割加工条件:分割间温度≤11℃。

4. 分级:根据背部脂肪厚度、颜色、肌间脂肪的沉积程度分级。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牛肉颜色呈樱桃红色,脂肪呈乳白色,切面大理石花纹明显,肉表面

有一层薄膜,富有弹性。

2. 理化指标:蛋白质含量≥16%,脂肪含量≥7%,冻肉的解冻失水率≤8%,剪切力

值≤4kg。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科尔沁肥牛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通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