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南江杜仲。

二、申请人

四川省南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南江杜仲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南江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种源

杜仲(Ecommia ulmoides Oliv.)。

二、立地条件

产地范围内海拔高800至1200米;土层厚度>60cm,其中黑土层厚度>20cm; 土壤质地为砂壤土;有机质含量≥1.5%;土壤pH值:6至7.5。

三、栽培管理

1.育苗:采用实生苗培育或无性繁殖培育。 2.栽植时间和密度:于冬季11至12月或春季2至3月、月均温度10℃以上时栽 植。栽植密度≤3330株/公顷。 3.施肥:每公顷每年施用腐熟有机肥≥15吨。 4.剥皮:10年生以上的树木方可采皮,剥皮时间为4至6月。 5.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 境。

四、加工

将鲜皮堆置阴凉处5至7天发汗,取出晾干。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厚度≥0.3cm,块大,粗皮少,表面呈淡棕色或灰色,质脆,断面胶 丝密集。 2.理化指标:浸出物≥15.0%;松脂醇二葡萄糖苷(C H O )≥0.2%。 32 42 16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南江杜仲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南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南江杜仲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