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郧西马头山羊肉。

二、申请人

湖北省郧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郧西马头山羊肉产地范围为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土门镇、香口乡、上津镇、店 子镇、关防乡、湖北口回族乡、景阳乡、夹河镇、羊尾镇、涧池乡、观音镇、马安镇、 六郎乡、河夹镇、安家乡、三官洞林区、槐树林特场共18 个乡镇农场特区现辖行政区 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马头山羊。

二、饲养管理

1.饲料来源:产地范围内禾本科、莎棘科、豆科、菊科等灌木草丛为主的天然牧 草,或人工种植的白三叶、黑麦草、光叶、紫花苕、紫花苜蓿、皇竹草等优势牧草,以及 青黄玉米杆、红薯藤、豌豆藤、花生藤等粮食经济作物的桔杆。精料以本地盛产的玉米、 红薯、豆类籽实、菜籽、芝麻、花生饼粕等农作物的粉碎料或麸皮。 2.饲养条件: (1)养殖方式:舍饲与放牧相结合。 (2)圈舍要求:吊脚楼式羊舍,距地面1.2m至1.5m。羊栏每间50㎡至100㎡, 栏内建有20㎡的越冬室。 (3)饲养管理:按种公羊、产仔母羊、育肥羊实行分群饲养,分类管理。 ①羔羊饲养管理:出生后48小时内吃上初乳。10日龄后投喂幼嫩、青干草,30天 后补饲精料,哺乳期2个月。 ②育成羊饲养管理:选择体重≥20kg的健康羊,采用放牧加补饲的混合育肥方式, 按每只羊1kg至2kg干草和0.2kg至0.3kg混合精料补饲。日喂2至3次。 ③出栏:12月龄至18月龄、体重≥30kg的商品羊;6月龄至11月龄,体重 ≥10kg的羔羊,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栏。 3.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不得污染环境。

三、屠宰加工

1.羊源标准:来自产地范围内非疫区,符合品种、月龄、体重要求的健康羊。 2.屠宰加工: (1)绝食待宰:待宰圈停食24小时,宰前3小时停止饮水。 (2)浸烫褪毛:在水温63℃至67℃烫毛锅中翻动浸烫3分钟,手工褪毛。 (3)冷却保鲜:0℃至4℃,冷却24小时。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1)外观:肉色鲜红,有光泽;肌纤维致密,富有弹性;脂肪呈白色,具有清膻 香味。 (2)口感:肉质细嫩鲜美,膻味轻微,肉味清香,爽口不腻。 2.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蛋白质(%) ≥ 18.0 脂肪(%) ≤ 16.0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郧西马头山羊肉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郧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郧西马头山羊肉的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