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威宁苹果。
二、申请人
贵州省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产地范围
威宁苹果产地范围为贵州省威宁自治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富士系列、黔选系列。
二、立地条件
产地范围内海拔 1600m 至 2300m,土壤质地以黄棕壤土为主,土壤有机质≥1%,土壤 pH 值为 5.0 至 7.0,土层厚度≥150cm。
三、栽培管理
1. 苗木繁育:嫁接育苗;砧木品种为丽江山荆子。2. 栽植:春栽或秋秋栽,栽植时间为 2 中旬至 3 月底或 11 月中旬至 12 月中旬;乔化栽植株行距 3-4m×4-5m;矮化栽植株行距 1-1.5m×3.5-4m。3. 授粉:授粉品种为王林、嘎拉系;乔化栽培授粉品种与主栽品种比例为 1:4,矮化栽培授粉品种与主栽品种比例为 1:8。4. 施肥:幼龄树每年每公顷施入腐熟农家肥≥30t;成年树每年每公顷施入腐熟农家肥≥60t。5.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8 月中旬至 11 月下旬。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黔选系果实近圆形,果面深红,果肩部位密布暗红色条纹,果点稀疏,果肉黄白色,肉质松脆,汁液丰富,香味浓郁,甜酸适口;富士系果实近圆形,色泽鲜艳,果肩部位有暗红条纹,果点稀,果肉黄白色,肉质细脆,汁液多,有果香,酸甜适口。2. 理化指标:富士系单果重≥180g,黔选系单果重≥170g;可溶性固形物富士系≥14.5%,黔选系≥13%;总酸≤0.40%;还原糖≥5.0%;维生素 C≥1.0mg/100g。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威宁苹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威宁苹果的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