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吐鲁番葡萄酒。
二、申请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吐鲁番葡萄酒产地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二堡乡、三堡乡、艾丁湖乡、 亚尔乡、葡萄乡、红柳河园艺场、胜金乡、恰特喀勒乡、七泉湖镇、大河沿镇、兵团农三 师221团、鄯善县七克台镇,辟展乡、迪坎乡、达浪坎乡、吐峪沟乡、鲁克沁镇、连木沁 镇、东巴扎乡、托克逊县郭勒布依乡、博斯坦乡、夏乡、伊拉湖乡、阿乐惠镇、库米什镇 共25个乡镇(团、农场)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一)红色品种: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梅鹿辄( Merlot)、西拉
(Syrah)。
(二)白色品种:雷司令(Riesling)、霞多丽(Chardonnay)。
二、立地条件
石灰质砂性土壤、砾石土壤、沙壤土和壤土。土壤盐碱总含量≤0.3%,pH值≤8.5, 土层厚≥50cm,以天山雪融水和雪融水形成的地下水灌溉。
三、栽培管理
(一)苗木:要求无性繁殖苗木无检疫性病虫害。
(二)栽培:株距1.0m,行距3.2至3.5m,2850至3150株/公顷。春季10cm土壤温
度稳定在10℃以上定植。
(三)整形修剪:采用单蔓(双蔓)倾斜龙干形整形方式。
(四)施肥:在建园时每公顷施用有机肥45T,后期配方施肥。
(五)灌水:按需灌水,在采收前7天内禁止灌水。
(六)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各项规定,不得污染环
境。
四、葡萄产量及成熟度控制
一级葡萄盛果期产量每亩≤500kg;二级葡萄盛果期产量每亩≤800kg。当白葡萄果实 糖份含量达到205g/L,红葡萄果实糖份含量达到205g/L,并已表现出该品种特有品质,风 味特征时即可采收。
五、采收
在晴天早晨露水干后进行采收;采收后24小时内必须运达葡萄酒厂进行加工处理。
六、加工
(一)生产工艺基本流程。
1.干红葡萄酒:原料→分选→除梗破碎→酒精发酵→苹果酸-乳酸发酵→澄清→陈酿 →稳定→灌装。 2.干白葡萄酒:原料→分选→除梗破碎→压榨→澄清→低温酒精发酵→陈酿→稳定→ 灌装。
(二)工艺要求。
酒精发酵方式 (1)干红葡萄酒,发酵温度控制在23℃至26℃,发酵时间7d至15d。酒精发酵结束 后分离转罐,进行苹果酸-乳酸发酵,当苹果酸-乳酸发酵结束时,进行分离、澄清,贮藏, 稳定性处理,除菌过滤。新鲜型葡萄酒贮藏期36个月以下;陈酿型葡萄酒贮藏期36个月 以上,应采用橡木桶贮藏。 (2)干白葡萄酒发酵使用低温发酵,即葡萄汁经过澄清处理后,在14℃至20℃温度 下进行发酵。
七、质量特色
(一)感官特色。
1.色泽:白葡萄酒呈近似无色,微黄带绿,浅禾杆黄,禾杆黄,金黄色、琥珀色。 红葡萄酒呈深紫色,深红,深宝石红。 2.香气:香气浓郁,纯正,具有品种典型特点。 3.滋味:白葡萄酒口感圆润,清爽、协调;红葡萄酒醇厚、柔顺,有较强的结构感, 平衡协调。
(二)理化指标:
项目 要求 干白葡萄酒 ≥ 17.0 干浸出物g/L 干红葡萄酒 ≥ 20.0 干白葡萄酒 ≥ 11.0 酒精度(20℃) %(V/V) 干红葡萄酒 ≥ 11.0
(三)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吐鲁番葡萄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吐鲁番葡萄酒的检测机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