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沙坡头苹果。
二、申请人
沙坡头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产地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滨河镇、东园镇、柔远镇、永康镇、宣和镇、迎水桥镇、文昌镇、兴仁镇、常乐镇、香山乡共11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地理坐标:东经104°17′52″~105°33′38″,北纬36°29′50″~37°42′20″。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根据市场需求和生态条件,本着“适地适栽”的原则选择优
良品种,品种选择上以抗病、优质、丰产、耐储存的富士系列
品种为主。
(二)立地条件
选择适合苹果树生长的土壤、土地栽植,土壤以灌淤熟化土、沙壤土以及土为主,地形主要为平原和低山丘陵地地形,透气性好,地质均一,丘陵、山地发展应选择背风向阳的南坡,坡度以5~18°最为理想。土层厚度以60cm以上为宜。有机质及速效养分含量高,pH值7.5~8.4之间,非常适宜苹果的种植。
(三)栽培管理
在选择优良品种、合理栽植的同时,聚焦“双减一增”目标,重点推广行间生草、合理修剪、果实套袋、苹果花期人工辅助授粉、水肥一体化、有机肥代替化肥、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坚持绿色发展技术路线。栽培过程中春季和秋季适时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及时补充营养。在花期及时进行授粉,自然授粉坐果率低的情况下,采取集中人工辅助授粉,提高坐果率。
(四)采收
根据品种的成熟度,参考果实生长天数、果实着色程度、肉质、风味、香气等,适时分批采收,一般采收时间每年10月下旬采收,采摘时连着果柄同时摘下,采收时间不宜过早或过晚,采收过早影响着色、品质和风味,采收太晚易受冻害。采收期前,先进行摘袋,保证果实在苹果袋生长100天以上,减少农药残留;摘袋后,铺设反光膜,及时转果,促进果实均匀着色。
(五)贮藏
果实采收后,应及时分级、包装、根据级次分别处理,专
库贮存,不能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共同存放,严禁使用
有损苹果质量的保鲜剂和材料,优质高档果及时预冷后入冷库
贮藏。不宜贮藏的果实应尽快销售或加工。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果实大、圆形或长圆形。平均果重240g,最大果重400g。果面平整有光泽。果实横径75~90mm、果型指数0.80~0.85为圆形或近圆形,着色指数80%~85%,果实硬度7~8kg/cm3,肉质密、脆、汁液多,果实耐贮性好。
2.理化指标。含糖量在12~14g/100g,总酸0.35~0.58g/100g,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3~16.33g/100g。糖酸比35.98~46.8。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沙坡头苹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沙坡头苹果的检测机构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