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北京鸭。

二、申请人

北京市畜牧总站。

三、产地范围

北京市所辖昌平区马池口镇、南口镇;大兴区榆垡镇、旧宫镇、庞各庄镇、北臧村镇、青云店镇、采育镇、西红门镇、礼贤镇、瀛海镇、黄村镇、安定镇;房山区琉璃河镇、窦店镇、青龙湖镇、周口店镇、石楼镇、良乡镇;怀柔区庙城镇、雁栖镇、杨宋镇、北房镇、九渡河镇、渤海镇、琉璃庙镇、汤河口镇;平谷区大兴庄镇、东高村镇、王辛庄镇、峪口镇、平谷镇、夏各庄镇、山东庄镇、南独乐河镇、金海湖镇、马昌营镇;顺义区北小营镇、木林镇、龙湾屯乡;通州区永乐店镇、张家湾镇、于家务乡、漷县镇;延庆区康庄镇、延庆镇,共8个区的46个乡镇。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北京鸭。

(二)饲养管理

1. 饲喂方式。采用自由采食或按照配套系饲养要求进行

饲喂。

2.填饲。饲养到约5周龄,体重≥2.4kg时,转填饲阶段。经7-14天的填饲期,体重≥3.15kg出栏上市。

(三)屠宰加工

1. 出栏。出栏日龄为38-45 天,体重≥3.15kg。出栏鸭体纯

白色,无杂色羽毛,喙、跖蹼为桔红或桔黄色。羽毛完整无抓

伤及血痂,无瘫软残伤,嗉囊无料水。

2.屠宰。口腔宰杀放血,鸭体完整,带头、翅、跖蹼及内脏。鸭体洁净,头、颈部肉眼观察无毛根。鸭体无青肿、血斑,无破皮。

3.制坯。拔舌→切掌→充气→开口→掏膛→支撑→去鸭膀→洗膛→挂钩→烫坯→挂糖色→晾坯。鸭坯制作完成,成品入库冷冻保存,温度-18℃,保质期≤1年。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北京鸭全身羽毛纯白,略带乳黄光泽,体型硕大丰满,体躯呈长方型,构造均匀雅观。前部昂起,与地面约呈30~40°角。背宽平,胸部丰满、突出,腹部丰满、紧凑,两翅小而紧贴体躯,尾部钝齐,微向上翘起。头部卵圆形,无冠和髯,颈粗,长度适中,眼明亮。喙扁平,呈橘黄色;喙豆为肉粉色。虹彩呈蓝灰色。胫、蹼为橙黄色或桔红色。北京鸭母鸭腹部丰满,前躯仰角较大,叫声洪亮,公鸭叫声沙哑。

2.理化指标。皮脂率33.40%~42.80%;肌内脂肪2.24%~4.97%(胸肉)、4.74%~6.48%(腿肉);胸肌率8.1%~15.50%;腿肌率10.6%~15.8%。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北京鸭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北京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北京鸭的检测机构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