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丹东板栗。

二、申请人

丹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产地范围

丹东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丹东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建议的 函》(丹政[2006]7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凤城市2个市,宽甸县,元宝区、振安区、振兴区 等3个区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辽栗10号、辽栗23号、丹泽、利平、大峰、9113、有磨、国见、土60、金华。 (二)立地条件。 保护范围内海拔50至500米之间,土壤pH值5至6,有机质含量≥2.0%。 (三)栽培管理。 1. 种苗繁育:选用无检疫性病虫害,品种纯正的当地板栗苗为砧木进行嫁接繁殖。 2. 定植:栽植时间为4月上中旬,栽培密度≤1650株/公顷。 3. 施肥:以有机肥为主,辅助施用化学肥料。有机肥施用量≥7.5吨/公顷,根据树势适当补充化肥,每株施30至 50克尿素或复合肥。 4. 修剪: (1)树形为开心形。 (2)冬剪和夏剪相结合。 (四)采收、分级。 在9月上旬以后开始采收,采收以捡拾栗子为主,采收后及时摊开风凉。果实实行分级包装。 (五)贮藏。 采后不立即上市,应进行沙藏或低温贮藏。沙藏时沙子的含水量约8%,先在沟底铺5至10厘米厚的湿沙,在将 拌好沙子的板栗放入沟中,再覆盖30厘米左右的覆土,并要培成屋脊状。沙藏时间不超过来年4月上旬。沙藏时间不 超过来年4月上旬。低温贮藏温度为-2℃至0℃。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果实呈三角形状,椭圆或扁椭圆形,有顶尖,红褐色或淡褐色,果面光滑;果肉黄白色或淡黄色, 有香味,质地细糯。大果型品种平均单果重≥16克,中果型品种平均单果重≥11克。 2. 理化指标:在采后一个月,其果肉含水量38至45%,含蛋白质5至6%,脂肪4.5至4.8%,淀粉40至 50%,大果型品种含糖量≥16% ,中果型品种含糖量≥21%。

五、专用标志使用

丹东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丹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 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