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乐至白乌鱼。
二、申请人
四川省乐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乐至白乌鱼产地范围为四川省乐至县天池镇、石佛镇、回澜镇、石湍镇、童家镇、宝 林镇、大佛镇、良安镇、中和场镇、劳动镇、中天镇、佛星镇、蟠龙镇、东山镇、通旅镇、 高寺镇、龙溪乡、全胜乡、孔雀乡、双河场乡、龙门乡、放生乡等2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乌鳢(Ophicephalus argus)。
二、养殖
1.环境条件:养殖用水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的要求,水深1.5至2.0m。溶氧量≥ 3mg/L,pH值6.5至8.5,水体透明度≥25cm。 2.养殖方式:池塘单养和套养。 3.苗种:苗种来源为保护区范围内具有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场。 4.放养要求:放养规格10 cm至15 cm,池塘单养放养密度为18000至22500 尾/公顷,池塘套养为750至1200尾/公顷。 5.投饲:投喂冰鲜鱼和乐至白乌鱼专用配合饲料,其粗蛋白含量≥40%。 6.水质管理:每隔10至15天,换池塘水体总量的1/3。 7.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三、捕捞
饲养周期在420天以上,主要捕捞时间在每年10至12月份,捕捞规格≥800g/尾。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体色灰白色,体型呈长筒状,头颈部有斑点,口感鲜滑。 2.理化指标:蛋白质含量≥18%,粗脂肪含量≤2.5%。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乐至白乌鱼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乐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乐至白乌鱼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