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威海无花果。

二、申请人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威海无花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泊于镇、皇冠街道 办事处、凤林街道办事处、西苑街道办事处等5个镇、街道办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青皮。

(二)立地条件。

土壤质地为沙土或壤土,土壤pH值5.2至8.1,土壤有机质含量≥1%,土层厚度≥20cm, 忌连作。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采用扦插育苗。

2. 栽植:

(1)栽植时间:春季3月下旬,秋季在9月底至10月初栽植。 (2)栽植密度:≤1665株/公顷。

3. 施肥:每年施用复熟有机肥≥22.5吨/公顷。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果实采收。

1. 产量控制:≤22.5吨/公顷。

2. 采收时间:为6月下旬至10月下旬。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实倒圆锥形。果实熟后果皮淡黄绿色,果肉淡紫色,果肋明显,果皮韧度

较大,果汁较多,风味甘甜,口感松软,甜而不腻。

2. 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含量≥20%,酸度≤0.3%。春果单果重≥70g,秋果单果重≥40g。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威海无花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威海无花果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