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环县荞麦。

二、申请人

甘肃省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环县荞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甘肃省环县甜水镇、山城乡、罗山乡、毛井 乡、车道乡、芦家湾乡、小南沟乡、南湫乡、虎洞乡、洪德乡、耿湾乡、四合原乡、秦团 庄乡、环城镇、曲子镇、木钵镇、八珠乡、樊家川乡、演武乡、合道乡、天池乡等21个 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选择适合当地生态条件的荞麦品种。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1400至1800米,土壤pH值为7.5至8.5,土壤有机质含量≥

0.8%。土壤主要属于黑垆土与黄绵土。

(三)栽培管理。

1. 播种:轮作年限两年以上,正茬荞麦6月上中旬播种,复种荞麦6月下旬至7月

上旬播种。条播或抓粪点播。条播行距25cm至30cm,抓粪点播播种行距38cm至 40cm,播种量45kg/hm2至60kg/hm2,保证基本苗90至120万株/hm2。播种深度3cm 至4cm。

2. 田间管理:

(1)苗期管理:播后遇雨,用耙破除板结。 (2)花期管理:创造授粉条件,可在荞麦田养蜂,放蜂,提高荞麦结实率、株粒数、 粒重和产量。

3. 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实行配方施肥,不使用未经发酵腐熟、未达到无害化指标

和重金属超标肥料。播种前施优质腐熟的农家肥45000kg/hm2,尿素75kg至 150kg/hm2,过磷酸钙225kg至275kg/hm2,严禁施用含有铅、镉等重金属成份的肥料 及硝态氮肥。播种时施7500kg/hm2草木灰或225kg/hm2硫酸钾。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收获贮藏。

1. 收获:9月下旬10上旬,当85%以上籽粒变黑变硬时收获,并扎捆或扎把,每

捆鲜重10kg至15kg,水分应小于13%,自然风干后脱粒。

2. 贮存:库存不超过两年。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粒大、皮薄、出粉率高、淀粉含量高、面筋含量高。

2. 理化指标:千粒重≥25.5g、粗淀粉≥637.6g/kg、芦丁≥15.4g/kg、粗脂肪≥

21.9g/kg、水分≤13%、粗蛋白≥114.8g/kg、赖氨酸≥5.93g/kg。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环县荞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甘肃省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环县荞麦的法定检测机构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