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博洛铺小米。

二、申请人

辽宁省大石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博洛铺小米产地范围为辽宁省大石桥市博洛铺镇、永安镇、汤池镇共3个镇现辖行政区 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东谷1号、东谷3号、132千斤谷等适宜产地范围内种植的小米品种。

二、立地条件

产地范围内海拔0至200m,以棕壤土质为主,成土母质多为酸性岩风化物。土壤 有机质含量≥0.8%,pH值6.8至7.5。

三、栽培管理

1.播种及管理:忌重茬,合理轮作。5月上旬至5月中旬播种,每公顷留苗不超过 45万株,生长期间中耕除草3次以上。 2.施肥:每年每667㎡(亩)施用腐熟有机肥2500kg以上。 3.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 境。

四、采收

当谷皮变为品种固有的色泽、籽粒变硬时及时收获。

五、加工

谷子→筛选→去石→磁选→碾米→精选→检验→包装。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粒大饱满,色泽淡黄或深黄,蒸煮气味清香、微甜。 2.理化指标:膳食纤维≥7%,蛋白质≥9.7%,钙≥105mg/kg,锌≥23mg/kg。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博洛铺小米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大石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博洛铺小米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