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房县北柴胡。
二、申请人
湖北省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房县北柴胡产地范围为湖北省房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柴胡 (Bupleurum chinense)。
二、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微酸性或中性pH值6.0至7.0、土质疏松、透气排水良好,土层厚度 ≥30㎝,有机质含量≥1.5%。
三、栽培管理
1. 播种育苗:
秋播10月中下旬,春播4月中下旬。伏播6月下旬至7月上中旬 。 播种用量:每亩用种2.5至3公斤。
2. 移栽:
移栽时期:秋季10月中旬,春季4月中下旬。 栽种密度:每亩不超过6万株。
3. 施肥:每年每公顷施腐熟有机肥≥15000公斤。
4. 采收:栽培2年可采挖,采收时间在9月中旬至10月上旬。
5. 加工:采挖清洗后,趁鲜切去芦头,去须根,置太阳下曝晒或烘至半干,将根
顺直,捆成小把,再晒或烘至水分≤9.0%。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根粗大、呈圆柱形或长圆锥形,长8至12厘米,直径≥0.5厘米。根头膨大,顶端 残留5至15个茎基或短纤维状叶基,下部分枝。表面浅棕色,质坚实,气微香,味微苦。
2. 理化指标:
(1)用乙醇作溶剂,浸出物%≥15.0%。 (2)含柴胡皂苷a(C H O )和柴胡皂苷d(C H O )的总量%≥0.40%。 42 68 13 42 68 13
3. 安全和其它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和其它质量要求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
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房县北柴胡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房县北柴胡的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